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报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审查同意,拟确定(或认定
)
程伟前
等
173
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和
邹明月
等
60
名同志为党的发展对象,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本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
2020
年
4
月
21
日至
2019
年
4
月
27
日(
7
天)。
公示期间电话:(学院电话)
027-69111038
电子邮箱:
(学院电子邮箱)
253476445@qq.com
附:拟确定
程伟前
等
173
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和
邹明月
等
60
名同志为党的发展对象
基本情况
中共长江大学
石油工程
学院(总支部)委员会(盖章)
2020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