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钻采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是依托长江大学建设的省级重点实验室,主要开展油气钻采工程方面的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根据《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鄂科技规〔2015〕5号)等文件精神,积极贯彻“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管理方针,特设立油气钻采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用于资助围绕实验室研究方向,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研究。
油气钻采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开放基金申报工作现已正式启动,实验室诚挚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人员围绕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申请开放课题,来本实验室开展相关方向的合作研究。
一、资助方向
1、油气田开发理论与应用
(1)油藏工程新方法研究
(2)智能油气田技术
2、采油采气理论与工艺技术
(1)气液多相管流新技术
(2)储层改造新技术
3、油气田钻井完井技术
(1)深井复杂地层钻井技术
(2)油气井防漏、堵漏新技术
4、油田化学理论与工程应用
(1)钻完井液新型功能添加剂研究
(2)油田污水处理新理论新材料
5、非常规油气开发技术
(1)非常规油气渗流机理及开发优化技术
(2)非常规油气储层保护与改造新技术
二、申请条件
本年度开放基金项目资助个数不超过10个,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后流动站人员,否则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研究日期截止至2024年12月30日,资助金额2万元。合同签订后付一半资助金,验收合格后付一半资助金。
三、申请程序
请有意申请者根据开放课题申请指南资助方向,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申请书(见附件1)电子文件(签字盖章页请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xushijing@yangtze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开放基金申请-申请者单位和姓名”,并提交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至重点实验室。
申请书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将及时通过邮件通知申请者,并进行网上公示。
四、中期检查与结题要求
(1)中期检查
在本实验室立项的科研课题,在实施过程中应按照要求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中期检查时间为2023年12月,课题负责人需在此之前向重点实验室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中期检查报告格式见附件2。
(2)结题报告
项目研究日期截止至2024年12月30日,课题负责人应在2025年1月10日前向实验室提交结题研究报告,并附成果证明文件,总结报告格式见附件3。如果不能按时结题,须提前1个月提出延期申请。若结题不通过,本实验室有权收回资助金额。
(3)成果标注
开放基金课题取得的研究成果由本实验室与课题承担者所在单位共享。开放课题承担者作为本实验室流动研究人员,发表成果时应同时署名本实验室和标注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开放基金结题应至少发表SCI(三区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或者EI期刊论文2篇;或者北大核心论文3篇;或者SCI/EI期刊论文1篇,北大核心期刊2篇。所发表成果须署名本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
署名:油气钻采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长江大学);对应英文:Hubei Key Laboratory of Drilling and Production Engineering for Oil and Gas, Yangtze University。
资助标注:油气钻采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对应英文:Supported By Open Fund of Hubei Key Laboratory of Drilling and Production Engineering for Oil and Gas(Yangtze University)。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诗婧
电话:027-69111200/13871248337
E-mail:xushijing@yangtzeu.edu.cn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大学路111号,邮编:43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