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和能力,建设素质优良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鄂职改办〔2013〕119号)、《《长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长大校发【2018】80号),结合学校关于试点学院改革的相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职称评选委员会
主任:江厚顺
成员:张光明 廖锐全 喻高明 付美龙 唐善法 许明标 黄志强 张菲菲 张顶学 史宝成
二、学院职称评选监督委员会
成员:刘娥 佘跃惠 关富佳
三、参评人资格审查
所有参评人员需满足《长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长大校发【2018】80号)相关要求,由人事处进行相关资格审查。
四、评审名额
2020年度石油工程学院拟推选高级职称名额为教授1名,副教授8名。
五、评选流程
1.学院评选实行量化评审。量化分仅作为评议评审的参考,不作为最终评定依据。
2.每名参评人员需准备约5分钟PPT多媒体材料,汇报展示任现职以来个人科研、教学等相关成果;
3.所有参评人员汇报完成后,由评选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评议并投票,(投票规则:对每位参评教师进行分组排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进行汇总排序)最终投票结果将公示三天,并上报学校人事处;
4.公示期如对推荐人选有异议,可向学院职称评选监督委员会反应。
电话:02769111069
六、纪律要求
1.在职称评审过程中,严禁申报人员或申报人员委托他人以宴请及赠送礼品、礼金与其它有价证券等方式进行拉票,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2年内不得重新申报职称评审;
2.评委会委员必须严守评审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评委职责。严禁接受或间接接受申报人员的宴请及礼品、礼金及其它有价证券,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委资格,5年内不得担任评委会委员;
3.参与职称评审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组织人事政策和工作程序办事,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工作人员接受或间接接受申报人员的宴请及礼品、礼金及其它有价证券,为不真实的材料提供证明,为弄虚作假的人员提供帮助。
石油工程学院职称评审量化办法-2020.doc
石油工程学院职称评审量化打分表-2020.xls
参评人信息.rar
石油工程学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