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选拔创新人才的力度,提高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 〔2020〕10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和《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长大校发〔2019〕1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江厚顺
副组长:张引弟 李忠慧 刘娥
成员:廖锐全 欧阳传湘 熊青山 张顶学 付美龙 许明标 史宝成
监察:张光明
二、推免遴选名单的确定
按《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第四章执行。学校推免生工作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所有推免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
4.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一)普通优秀推免生除满足基本推荐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申请:
1.第一至第五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学生的前40%,学位课无补考记录(五年制按一至七学期计算);
2.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
(二)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不受学分绩点排名和外语等级成绩限制,除满足基本推荐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申请:
1.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者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具体按《长江大学推免生奖励分认定标准和计算办法》执行(见附件第一条“重要成果”);
2.学位课无补考记录;
3.本校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
(三)根据学校“一流本科教育”综合改革要求,将“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纳入本科生推免工作,“创新人才培育计划”中期考核工作与本科生推免工作同时进行,具体按照《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长大校发[2019]129号)执行。
(四)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推免生。本科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其退役后回校就读,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直接推荐。
依照上述要求,组织学院符合条件的普通全日制本科2021届毕业生(不含定向、专升本以及第二学士学位)提交申请。提交申请后,由学院教学办进行资格审查,达到推免要求的学生,统一进行遴选排序。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本科毕业生的《长江大学特殊学术专长学生申请表》、有关成果及奖励证书的复印件等支撑材料。
三、推免生招生计划
石油工程学院共有推免计划数为15人。
四、遴选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部门 |
1 |
9月22日 |
下达推免通知、公示推免计划 |
教学办 |
2 |
9月22日—23日 报名截止日期:9月23日11:00 |
学生报名,接受学生咨询。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期限前向各推荐学院(部)提交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奖励证明等有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
教学办 |
3 |
9月22-24日 |
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奖励加分审查;组织入选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学生进行中期考核答辩;组织特殊学术专长申请者进行答辩等,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2天。 |
推免工作遴选小组、学工部、人文社科处、团委、科技处、教务处 |
4 |
9月23-25日 公示截止时间:9月25日12:00 |
公示无异议的初选名单上报教务处。 |
教学办 |
五、推免遴选成绩计算方法
为加强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推免遴选将以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再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推免生拟推荐名单。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
1.学业成绩为必修课按学分加权的平均成绩。
2.学校给学生获得各级表彰、竞赛奖以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分,奖励分为各项奖励分之和。奖励分合计最多不超过10分。奖励分计算范围必须为申请人自入学开始、截止报名之日止所获得的荣誉或完成的成果。具体计算办法详见长大校发〔2020〕106号文件附件。
六、成绩公示和上报
根据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工作安排,推免结果将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凡对成绩和推免结果有质疑的学生,可向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在一个工作日里给予相应的答复和处理,公示期结束后,推免名单上报教务处。
石油工程学院
2020年9月22日